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教文)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持续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广大干部师生员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根据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的“两创两争”活动,并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文明班级:各级各类学校中所含的班级;
2.文明宿舍:各级各类寄宿制学校的宿舍;
3.文明社团:各级各类学校中正式备案的社团;
4.文明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在岗员工,各级各类学校中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
5.文明学生:各级各类学校中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6.文明网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在岗员工,各级各类学校中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中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评选表彰名额
拟表彰文明班级150个、文明宿舍150个、文明社团50个、文明教师150名、文明学生400名、文明网民50名,分别授予“三门峡市文明班级”“三门峡市文明宿舍”“三门峡市文明社团”“三门峡市文明教师”“三门峡市文明学生”“三门峡市文明网民”荣誉称号。
三、申报办法
1.推荐名额。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直属各学校参照评选标准(附件1)并按推荐名额(附件8)进行推荐,不得超额。 本次评选采用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并择优推荐省级“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材料申报。统一填写《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网民申报表》(附件2-附件7)和《汇总表》(附件9)及其他支撑类材料,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内文宋体小四号字),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务必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609室。同时发送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文档至40108944@qq.com。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中填写的各类表彰荣誉须提供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正式表彰文件复印件,不报电子版),各类材料只提交复印件,评选结束后统一处理,不再退回。
3.上报要求。各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各县(市、区)管辖学校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教体局按照推荐名额统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学校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持续深化拓展学雷锋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树立崇高理想追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巨大热情,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带动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2.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学校要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原则,建立完善与新时代相适应的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强有力的思想导向和行为规范。要守正创新,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积极性,打牢深厚的群众基础,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地开展。
3.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要利用网络等形式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表格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发现有雷同、造假等情况,取消所在单位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联 系 人:余功礼
联系电话:2816619
电子邮箱:40108944@qq.com
附件:1.评选标准
2.文明班级申报表
3.文明宿舍申报表
4.文明社团申报表
5.文明教师申报表
6.文明学生申报表
7.文明网民申报表
8.推荐名额
9.申报汇总表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