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21—2025年)
三门峡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
工作项目规划(2021—2025年)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发规〔2021〕363号)要求,结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现状和实际需求,研究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三门峡市地处河南省西部,位于豫晋陕三省交界黄河南金三角地区,总面积1049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03.48万人,城镇化率57.7%。现辖2区(湖滨区、陕州区)、2市(灵宝市、义马市)、2县(卢氏县、渑池县),及1个经济开发区、1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62个乡(镇)(33个乡,29个镇),12个街道办事处。
2020年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349所,其中:初中117所、小学232所(另有教学点317个);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232604人,其中:初中73824人、小学158780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数为17个,“大班额”比例为0.3%;“超大班额”已全部消除。全市寄宿制学校225所,寄宿生86304人,寄宿生占义务教育学生总数比例为37.1%;全宽带网接入率为100%。
(二)现状分析。近年来,为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门峡市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大力实施了《三门峡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三门峡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规划》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2年)》,全面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成功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正向优质均衡方向迈进。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义务教育资源供给的结构性矛盾随之出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局部“大班额”现象依然存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农村教学点学生和老师人数逐年减少,造成教育资源利用率较低,存在空壳教学点现象。
二、规划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规划目标。到2025年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一是全面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二是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基本满足学生寄宿需求,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持续改善;三是数字校园建设基本完成,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四是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条件得到有效保障;五是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加强,良好的育人氛围在中小学校园里更加浓厚。
(二)主要任务。三门峡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2021—2025)共规划855个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及设施设备采购,校园校舍类投入资金23949.02万元,校舍规划建设面积82741平方米。设施设备类投入资金14880.18万元,包括采购多媒体设备、课桌凳、图书、体音美器材等。
三、规划资金和年度安排
三门峡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工作(2021-2025)共规划学校项目855个,总体资金需求为3882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4312.01万元,省级资金4517.19万元。
分年度项目及资金:
2021年学校项目238个,总体资金需求6589.02万元(中央资金5805.1万元,省级资金783.92万元)。
2022年学校项目143个,总体资金需求7841.87万元(中央资金6874.67万元,省级资金967.2万元)。
2023年学校项目147个,总体资金需求8050.55万元(中央资金6728.52万元,省级资金1322.03万元)。
2024年学校项目141个,总体资金需求8128.92万元(中央资金7297.62万元,省级资金831.3万元)。
2025年学校项目186个,总体资金需求8218.84万元(中央资金7606.1万元,省级资金612.74万元)。
四、预期效益
2025年底,预计全市义务教育学校366 个,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273273人,教学班6753个;寄宿生数129421人,寄宿率47.59%;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64924万元,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2060元,初中2580元;小学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5平米,初中8平米;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8平米,初中11平米;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间)小学将达2.5间,初中达2.7间;小学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达到5平方米,初中8平方米;办学条件满足基本要求学校比例(%)将达100%。随着规划项目的全面完成,学校教学生活条件将得到进一步改善,群众更加满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教育、发改、财政部门负责人组成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专项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本辖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科学编制专项规划,精心组织专项规划实施。教育部门作为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牵头单位,负责摸清底子,分析现状,制定专项计划;发改部门负责将专项规划列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实行倾斜政策;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规划实施所需资金拨付工作。
(三)强化资金管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是国家重大民生工程。各县(市、区)规划领导小组要严格要求项目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遵照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前期手续、立项、勘探、设计、监理、招标采购、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金结算、审计监督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公平、透明,在阳光下进行。参与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督导检查。按照规划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确保按时完成规划项目工作。市教育督导团要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纳入专项督导,组织责任督学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学校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附件:1.2020年项目学校基本情况表
2.2025年项目学校基本情况表
3.2021—2025年规划项目学校总任务表
4.2021年规划项目学校任务表
5.2022年规划项目学校任务表
6.2023年规划项目学校任务表
7.2024年规划项目学校任务表
8.2025年规划项目学校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