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三门峡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刘南昌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有序管控,把责任落实到人;要成立一把手负责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制定本地、本校的防控预案和处置机制;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要明确一名科室负责同志担任报告人,专门负责信息上报和信息发布;市直属学校(园)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须履行请假手续,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二是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地、各校要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紧盯疫情防控的重点环节。自2020年1月23日开始,实施每日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安排联络员每日8:30前向市教育局体卫站上报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市教育局值班电话:2816611 ;市教育局体卫站邮箱twz6652@126.com。 三是规范信息发布。各县(市、区)、学校要加强教职员工的网络意识形态教育,不转发来源不明的消息;各县(市、区)教体局、学校的官方网络平台转发推送的信息要以各级政府和卫健委、教育等相关部门官方发布为准。 四是加强人员管理。各县市区、学校(园)要建立畅通有效的通知平台和渠道,确保通知发布、信息上报等工作高效畅通;要告知师生、员工务必做好科学防护,避免外出到有疫情高发的地区或到人员密集的区域,避免接收疫区邮递物品,要做好邮递物品的消毒;要掌握师生、员工寒假期间外出动态,对进出疫区及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师生员工实行动态监管,对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病症人员加强宣教,要求其到指定医院就医检查,持医院有效检查证明方可返校;对假期一切外出人员进行摸排登记。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市教育局官方——县市区联络员——学校(园)联络员——班主任——师生(员工)及家长的规范渠道,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最新疫情、相关政策、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等,引导师生、员工和家长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可防可控可治”的,不要信谣传谣,要树立科学、健康的防控理念,既要做好自我防护,又要为他人健康负责。要加强师生集会监管,从2020年1月23日起至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严禁师生参与任何集会和集中教学活动,各县(市、区)要加强托幼机构和校外辅导机构的监管治理,联合有关部门暂停一切师生参与的校外培训机构活动,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开班时间要和中小学开学时间一致。 六是积极联防联控。各县(市、区)、各学校(园)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各县(市、区)和学校(园)要严格按照《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配足卫生专干、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确保规范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七是改善环境卫生,创造健康环境。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在春季学期开学前,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2020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