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教育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三门峡市教育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体(教文、教文体)局,市直各学校: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正处于防控关键期,河南省委、省政府已于1月25日启动“突发工作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为扎实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教育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确保广大师生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清疫情防控形势 一是全国疫情仍处于流行早期,呈现散发特点。二是疾病传染性明显增强,处于全国疫情快速扩散,重点地区迅速上升的阶段,我市已出现确诊病例,存在本地传播、扩散蔓延的风险。三是对病毒和疾病来源尚未查明,传播途径和治病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同时,病人早期症状不典型,存在隐性感染者,难以及时发现传染源,大大增加了防控难度。因此,各县市区、各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 二、强化值班值守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制,中层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得离开市区,要带头并动员广大师生少出门、不串门、不参与和组织聚餐;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确保落实好预防疫情扩散的各类举措;要督促疫情报告人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信息,严格落实预防疫情扩散的各项措施。 三、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把手负总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建立行之有效工作机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四、严格落实放假规定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放寒假的通知精神。寒假期间,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各学段提前开学,严禁在校补课,严禁学校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集中自习,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严禁学生参加社会机构等部门举办的任何聚集活动。 五、积极传播防疫知识 各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官方疫情防控知识和核心信息,引导师生、员工做好科学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加强锻炼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六、强化校园管控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师生、工勤人员外出动态的监管,动员本单位人员尽量不外出,尤其是不到疫情高发地区,不到人员密集场所。要坚持每日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摸底排查,遇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病症,务必监督相关人员到指定医院就诊,并做好过程监管和上报。要加强单位和学校人员出入管理,杜绝外来人员进入,加强对传达室、门卫室快递等邮寄物品的消毒排查。 七、做好开学预案 市教育局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作出科学研判,必要时将对开学时间和相关工作作出调整,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制定好新学期教学工作安排预案。 八、完善开学前防控措施 要对学校宿舍、教室、食堂、超市等场所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消毒;开学前务必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确保疫情防控的场地、设施、人员、经费有保障。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督查整治,全面停止校外培训机构在疫情期间的一切经营活动。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履职不尽责 等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2020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