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三门峡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市教育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教育局部门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市教育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教育局部门概况
一、市教育局部门主要职能
市教育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选用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七)指导全市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落实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高等学校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与更名;统筹指导全市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八)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参与拟订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科研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全市高等学校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协调、指导全市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新型智库的发展建设。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的教育合作和交流。
(十三)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问题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市教育局部门的机构设置
按照要求,中共三门峡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立在三门峡市教育局,同时三门峡市教育局机关内设十二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审计科、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职业与社会教育科、教师教育科、安全法治科、高等教育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三门峡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等。
三、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本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29个局属单位预算,具体是:
1.三门峡市教育局机关
2.三门峡市招生办公室
3.三门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三门峡市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
5.三门峡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6.三门峡市教育局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
7.三门峡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
8.三门峡市电化教育馆
9.三门峡市教育局体育卫生工作站
10.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
11.三门峡市实验高中
12.三门峡市第一高级中学
13.三门峡市实验中学
14.三门峡市外国语中学
15.三门峡市第二中学
16.三门峡市第三中学
17.三门峡市育才中学
18.三门峡市阳光中学
19.三门峡市实验小学
20.三门峡市第二实验小学
21.三门峡市第三实验小学
22.三门峡市外国语小学
23.三门峡市阳光小学
24.三门峡市育才小学
25.三门峡市东风小学
26.三门峡市崤函小学
27.三门峡市龙湖小学
28.三门峡市实验幼儿园
29.三门峡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30.三门峡市示范性综合实践中心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教育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部门2021年收入总计443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计44351.2万元,支出总计443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4351.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均减少783.7万元,减少1.7%。主要原因:2021年直属三所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后追加预算解决。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部门2021年收入合计44351.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4351.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教育局部门2021年支出合计443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0260.7万元,占90.78%;项目支出预算4090.5万元,占比9.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4351.2 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783.7万元,减少1.7%,主要原因:2021年直属三所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后追加预算解决。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435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6万元,占0.06 %;教育(类)支出35381.9万元,占79.7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08.9万元,占9.26%;医疗卫生(类)支出2444.7万元,占5.51%;住房保障(类)支出2391.1万元,占5.39%。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市教育局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9.8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15.8万元,下降24.1%。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6.5万元,下降8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出国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6.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比2020年增加0.5万元,增加3%,主要原因是:承担了部分政府接待任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2020年减少9.8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用车改革精神,减少了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教育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5.8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比2020年减少0.78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2021年退休3 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部门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普通高中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助学金、民办教师养老补贴等。我部门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三门峡市教育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